索引号 | xfdd/2024-0000039 | 发布机构 | 高新区消防大队 |
公开目录 | 上级解读 | 发布日期 | 2024-10-08 |
成文日期 | 效力状态 | 生效中 | |
文号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
标题 | 巩固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地位 实现突发事件整体性协同应对 |
巩固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地位 实现突发事件整体性协同应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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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(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)颁布实施以来,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完善,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,控制、减轻和消除其产生的社会危害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面对四川汶川地震、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“3·21”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灾害事故的挑战,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、新问题。2018年机构改革后,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重要调整,应对理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。在此背景下,为适应时代发展,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近日完成首次修订。 |
附件【政策解读.doc】 |